關于國慶節、中秋節期間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通知

發布者:黨政辦發布時間:2017-09-30浏覽次數:1611

各黨委、黨總支、直屬黨支部:

2017國慶”“中秋佳節将至,亦正值學校黨委換屆籌備期間,為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十項規定,加強黨員幹部廉潔自律教育,營造風清氣正的節日氛圍,根據黨委的要求,現将有關要求通知如下。

一、強化責任意識,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

節日期間是四風問題反彈的高發期,各黨組織要充分認識節日期間加強廉潔自律工作的重要意義,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。各黨組織負責人要履行好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責任,帶頭遵守節日期間的各項紀律要求,并教育廣大黨員和教職員工遵守紀律要求,确保節日期間風清氣正。

二、嚴明紀律規矩,嚴格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

黨員幹部要嚴格執行廉潔自律和學校的有關規定。嚴禁用公款送月餅送節禮;嚴禁公車私用、公款旅遊;嚴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與工作無關的宴請;嚴禁用公款支付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;嚴禁黨員幹部出入私人會所;嚴禁違規收受禮品、禮金、購物卡等行為。黨員幹部的自行消費行為,也應當注意崇儉尚廉,嚴防造成不良社會影響。

三、加強監督問責,嚴肅查處各種違紀違規行為

在節日期間,學校将加大監督問責力度,對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、頂風違紀的行為,發現一起,查處一起。對發生重大違紀違規問題,造成不良影響的,校黨委将責成紀檢監察部門嚴格執行一案雙查,不僅嚴肅追究當事人的責任,還将嚴肅追究黨組織負責人的責任。

請各黨組織根據要求,認真做好節日期間黨員幹部廉潔自律教育,共同維護好風清氣正的校園政治生态。

  

中共南京審計大學委員會  

201793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