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黨委、黨總支、直屬黨支部:
2017年“國慶”“中秋”佳節将至,亦正值學校黨委換屆籌備期間,為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十項規定,加強黨員幹部廉潔自律教育,營造風清氣正的節日氛圍,根據黨委的要求,現将有關要求通知如下。
一、強化責任意識,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
節日期間是“四風”問題反彈的高發期,各黨組織要充分認識節日期間加強廉潔自律工作的重要意義,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。各黨組織負責人要履行好黨風廉政建設“第一責任人”責任,帶頭遵守節日期間的各項紀律要求,并教育廣大黨員和教職員工遵守紀律要求,确保節日期間風清氣正。
二、嚴明紀律規矩,嚴格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
黨員幹部要嚴格執行廉潔自律和學校的有關規定。嚴禁用公款送月餅送節禮;嚴禁公車私用、公款旅遊;嚴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與工作無關的宴請;嚴禁用公款支付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;嚴禁黨員幹部出入私人會所;嚴禁違規收受禮品、禮金、購物卡等行為。黨員幹部的自行消費行為,也應當注意崇儉尚廉,嚴防造成不良社會影響。
三、加強監督問責,嚴肅查處各種違紀違規行為
在節日期間,學校将加大監督問責力度,對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、頂風違紀的行為,發現一起,查處一起。對發生重大違紀違規問題,造成不良影響的,校黨委将責成紀檢監察部門嚴格執行“一案雙查”,不僅嚴肅追究當事人的責任,還将嚴肅追究黨組織負責人的責任。
請各黨組織根據要求,認真做好節日期間黨員幹部廉潔自律教育,共同維護好風清氣正的校園政治生态。
中共南京審計大學委員會
2017年9月30日